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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安Q&A
承攬管理Q&A項次 | 問題 | 說明 |
一 | Q.何謂承攬管理 |
承攬之定義: 民法:「稱承攬者,謂當事人約定,一方為他方 完成一定之工作,他方俟工作完成,給付報酬之契約」 甲方-定作人 乙方-承攬人 履行契約之義務:乙方完成一定工作,甲方給付報酬。 如:圖書館中央空調系統改善為例,本案完成開標作業後,圖書館與廠商簽定合約,圖書館負責單位即為甲方、承攬商;承包中央空調廠商為乙方,所以承攬管理就是要做好承包商管理。 |
二 | Q.開工前應做好哪些事項 |
1.與承攬商簽約或施工前,承辦單位須對承攬商說明「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準則」,及將本校安全衛生相關管理程序確實傳達給承攬商。(可以請職安人員列席) 2.共同作業施工前,承辦單位應召集承攬商組織工程協議組織,並決定現場負責人,召開協議組織會議,並填寫 「工程開工安全衛生會議紀錄」&「共同作業協議組織協調會議記錄」。 3.承攬商簽約或施工前需簽署「佛光大學承攬商作業安全衛生承諾書」&「工作環境與危害因素告知單」,由承辦單位與工程協議組織會議記錄於2周內一併轉交總務處環安組存查。 |
三 | Q.承攬商需配合事項為何 |
1.開工前承攬商須完成勞工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三小時(營造業再加上三小時),相關上課紀錄紙本佐證(課程內容簡述、上課照片4張及簽名紀錄),於入校施工前佐附(上課紀錄以承攬商制式格式為主)。 2.帶入學校使用機具需出具檢驗合格證明,屬危險機具部分及設備部分,承辦單位負責人偕同學校職安人員一同查驗,不合格者不准施工,工期延宕承攬商自行負責。 3.承攬商人員進出管制統一至大門口實施換證,進入承辦單位則依承辦單位規定辦理。 4.所產生之廢棄物應當日妥善收集集中一處,且需自行雇工或委託清除處理其廢棄物。 5.依職安法及其相關法規,應提供足以保障勞工安全及健康之個人防護用具。 6.承攬商務必遵守本校承攬規則,如違反相關規則或職安法規定,依據相關規定處罰。 |
四 | Q.承攬商執行吊掛作業時,需要報備嗎 |
1.依照本校「承攬商安全衛生管理準則」,吊掛屬於特殊作業,另局限空間(本校如下水道、蓄水塔、化糞池)、動火(焊接、乙炔等可能產生發火源的作業)、吊籠(清洗大樓外牆、修剪樹木等)、特殊電氣作業(有產生人員感電之虞作業)、高架作業(高度2公尺以上)等,承辦單位承辦人員於承攬商入校施工前,填具動火作業、高架作業、局限空間、吊籠作業、吊掛作業、用電作業等,經施工作業區域負責主管會簽後,送至總務處環安組審查,並由職安人員進行安全衛生注意事項填註,填註後交回發包單位,放置於施工現場,於施工完畢後,依完工簽核流程實施,完成後由總務處環安組存檔備查。 2.執行吊掛作業應出示「一機三證」,移動式起重機檢查合格證、操作人員合格證及吊掛人員合格證,荷重1公噸以上堆高機則出示操作人員證件,其他相關機具作業則依職安法及其相關附屬法規定辦理。 |
五 | Q.施工期間需要作什麼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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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 | Q.工程完工後需要作什麼 | 承辦單位於完工驗收後填寫「承攬商完工驗收評鑑表」,對該工程品質及安衛執行成效評鑑審核。 |
七 | Q.工程完工後需要繳交那些資料 |
1.「承攬作業原事業單位應告知事項作業表」、「承攬商作業安全 衛生承諾書」、「施作工作日誌紀錄表」、「工程開工安全衛生會議紀錄」&「共同作業協議組織協調會議記錄」「特殊作業申請 表」(如有申請請檢附)。 2.設施工程空間如有變更時,請填寫「變更作業風險評估表」。 |
八 | Q.相關表格如何下載 |
1.可以至總務處網站下載,https://general.fgu.edu.tw/zh_tw/services/Download/Download2 2.也可以點擊表單名稱直接進入下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