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第一階段盤點(單位自行盤點):
請大家確實盤點個人財產及物品,於7月15日(星期三)下班前,由單位財產管理人將核章之盤點紀錄表及補印標籤清冊,送交總務處事務組彙整。
請各單位全面清點財物,將需清運廢棄物集中放置,以便於暑期及假日搬運處理,爾後除報廢財物外,各單位廢棄物需自行處理。
※第二階段盤點(抽盤及複盤):
總務處將於7月27日至8月20日期間,依指定時程進行各單位抽(複)盤作業,屆時請大家協助進行抽(複)盤相關事務。
附件:財產盤點簡易操作手冊、114學年度財產抽複盤時程表
如有任何相關問題,歡迎洽詢總務處事務組黃淑惠(分機11311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