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 告】
佛光大學餐廳招攬合作廠商,合約期間自112年2月1日至103年7月31日止。
一、有意承攬廠商請檢附下列資料,於111年10月25日前寄達本校總務處事務組。
- 丙級以上廚師證照。
- 營利事業登記證。
- 經營企劃書。(含營業項目、營業時間、物品價格、人員管理方式、衛生管理方式、廚餘處理方式等
- 經營實績資料。
二、其他事項:
- 承攬廠商經營雲來集餐廳(提供自助餐或快餐等)。
- 承攬廠商需於學期中每日供餐(含早、中、晚餐),學生放假日得變更供餐方式(如外送餐飲至各宿舍、於營業點販售便當等)
- 承攬廠商負責人及員工(含工讀生)不得有性犯罪前科。
- 承攬廠商需配合教育部「校園食材登錄」相關作業。
- 本校提供現有廚房設施,經營期中發生之修繕費用由承攬廠商負責;因經營需要增加之設施及相關費用,由承攬廠商自行負責。
總務處事務組啟(承辦人 林珮瑀小姐 分機1131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