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務處年度電力維護檢驗公告

一、依據經濟部「電氣技術人員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管理規則」規定,為維護用電場所安全, 其用電場所電氣設備應定期進行高低壓配電設備定期安全維護檢驗,並將檢驗結果送交主管 機關備查。
二、校內定於 110 年 2 月 6、7、8 日 (星期六、日、一)共三天,安排停電檢驗維護工作,施作時 間為上午 8 時起至下午 5 時止,工作期間造成諸多不便敬請見諒,敬請各單位配合及採取必 要之措施。
三、 109 學年寒假停電保養作業時間表請參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