瀏覽人次: 6923

用電安全須知

佛光大學用電安全須知
電器發生故障或有異狀時,應立即切斷電源開關,以防短路發生。
室內線路裸露、外部絕緣體破壞或插座損壞時,必須立即報修處理。
手部潮濕時,切勿碰摸電器設備及插座,以防觸電。
電線走火時,應立即切斷電源,電源未切斷前,切勿用水潑覆其上,以防導電。
用電不可超過電線容許之負載容量。
易燃之物品切勿靠近燈泡或其他電熱設備。
勿使用分叉或多孔之插座。
檢查或修護電器時應先將電源關閉,以免觸電。
發生觸電時,應立即關閉電源總開關,用木棒、竹竿之類把電線撥開,切勿用手拉扯。
使用延長線時,插孔不可使用太多之電器用品。
檢查使用中之延長線是否有發燙或異味產生。
辦公室、研究室、寢室內請勿使用高耗電之電器設備,如電鍋、電磁爐、電熱水瓶等。
電氣火災時,可用海龍、乾粉及二氧化碳滅火器撲滅。
戶外表演場及懷恩舘等室內(外)體育設施之電源開關,應協調保全人員或場地管理員操作。
宿舍或教室遇有任何用電問題,應立即反應舍監或營繕組人員處理(分機11321~11325), 下班或假日可撥打885(幫幫我)協請保全人員處理。